
列名去(2021)年「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G-SIBs)之西班牙桑坦德銀行,其子公司英國桑坦德銀行(Santander UK)於去年底發布聲明,因內部系統技術性問題,於12月25日上午發生排程錯誤,誤發放1.3億英鎊(約合新臺幣48億元)的款項。雖然技術人員及時反映處理且修正,仍造成超過2千家企業、商務帳戶約7.5萬筆款項「重複交易」,其中包括薪水和給付供應商的款項。該銀行補充指出,誤匯的款項均為銀行準備金,此次受影響的客戶未受到任何損失。惟從監理機關與客戶觀點,這是不該發生的作業疏失,對銀行之信任出現動搖。
再看國內,去年金管會對金融三業累計開出新臺幣(以下同)3億3,434萬元的裁罰,其中以保險業最高,全年罰金達1億3,540萬元;其次為銀行業,累計受罰1億1,289萬元;第三則是證券期貨業遭罰8,605萬元,合計共開出364件罰單。如表一。細究前揭資料可發現,去年度各業別之裁罰金額皆高於年度罰鍰預算數,以銀行業為例,預算達成率超過152%。金管會於發布相關新聞稿時強調,開罰真正目的是為導正金融業者行為,主要是希望受罰業者能儘速落實改正相關缺失。而金融業因吸納大眾資金,肩負社會責任,因此須受到高度監理,也須建立並落實內部控制作業,以確保客戶權益及維護金融市場秩序。
杜絕不當行為
從內部基層著手
金融三業受罰主要源自於其不當行為,而不當行為則是內部控制執行力不足之表徵,亦是作業風險管理疏漏。例如,內部舞弊是屬不當行為,以實務風險分類係歸屬於作業風險。而作業風險存在於內部每一部門、每一環節,此一特性明顯與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等風險類型不同,特別是與人有關的風險特性,常發生於意想不到之處,因此欲健全作業風險管理,須倚賴全體人員皆有一致性風險管理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