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氣候相關揭露的準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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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在今(2022) 年3月發布氣候相關揭露草案,提出企業以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報告書和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HG)等二份文件,作為編製氣候相關報告的主要參考基礎;此二份文件亦可提供公司在編製永續報告書時,與氣候相關資訊揭露所需的用語和詞彙。至於氣候相關揭露架構部分,建議以TCFD為藍本,有助於產生一致性、可比較性和可靠性的揭露。藉此,企業可在獲得更好的資訊揭露和法規遵循之間,取得成本與效益均衡點。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 基金會所設立的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ISSB)於今年3 月發布:(1)永續揭露準則第S1 號「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草案(簡稱IFRS S1); 及(2)永續揭露準則第S2 號「氣候相關揭露」草案(簡稱IFRS S2)。並向全球準則訂定、應用相關單位徵求意見至7 月29 日。

會基會專案委員會
向ISSB提出S1及S2草案意見
 

為徵求國內各界對IFRS S1 及S2 二個準則草案之意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於今年4 月特別組成準則草案專案委員會,邀請產官學界代表組成,並特別敦聘前政治大學鄭丁旺校長為召集人,在最短的時間完成兩個準則草案的正體中文版審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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