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CBAM正式實施 對全球貿易及臺灣企業之影響與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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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已於今(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對進口至歐盟之特定商品所含碳排放課徵相應成本。目前適用範圍涵蓋鋼鐵、鋁、水泥、肥料、氫氣及電力等領域。歐盟進口商將須就今年度進口之CBAM商品進行首次年度申報,並於明(2027)年9月30日前繳回相應之CBAM憑證(CBAM Certificates)。今年8月歐盟亦發布CBAM正式實施期之相關指引文件,進一步明確排放量監測、申報、查證及CBAM憑證計算要求,象徵CBAM已正式進入實際執行階段。

根據Deloitte最新分析報告,至去(2025)年,歐盟於上述產品類別之進口量約對應全球2.7億噸二氧化碳排放量。作為比較,該數字約相當於德國全年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40%。CBAM將改變出口國在歐盟市場的競爭力,並提高歐盟進口商之採購及合規成本。短期而言,歐盟進口商可透過優化申報流程、改善供應商資料蒐集及採購管理降低部分額外成本;但從中長期來看,生產過程及供應鏈之去碳化,將成為維持市場競爭力之核心關鍵。以下為CBAM正式實施後之重點觀察。

觀察1 重塑全球競爭格局與國際貿易政策

CBAM雖自今年1月1日起才正式產生財務成本,但其實早已成為國際貿易政策及自由貿易協定談判中的重要議題。CBAM制度核心,在於將歐盟境內企業已透過歐盟排放交易制度(EU ETS)承擔之碳成本,延伸反映至進口商品,以避免碳洩漏(Carbon Leakage)及維持公平競爭。

以歐盟與印度自由貿易協定為例,CBAM即為雙方談判過程中的重要議題。印度期望藉由自由貿易協定(FTA)促進對歐盟出口,尤其是鋼鐵及其他受CBAM規範之商品。然而,這些商品因碳排放而產生之額外成本,可能削弱其在歐盟市場之價格競爭力。根據目前公開資訊,歐盟並未承諾因FTA而調整CBAM義務或給予印度較其他第三國更優惠之待遇;雙方主要是透過技術對話方式, 討論碳邊境措施、排放量計算、監測與查驗制度及減碳合作等議題。此一發展反映CBAM基本政策目的:並非單純增加進口成本,而是透過貿易工具推動全球去碳化,同時維持歐盟境內外產品之公平競爭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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