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球資本市場對永續資訊透明的要求日益提升,促使公司永續揭露經歷一場巨大的變革。過去以公司社會責任(CSR)為核心的敘事型報告書,已逐步轉型為與財務資訊緊密連結的揭露體系。尤其,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於2023年6月所發布 IFRS S1「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與IFRS S2「氣候相關揭露」,正是這場轉型的關鍵,將永續資訊正式納入「投資決策有用性」架構。
金管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將永續揭露納入年報體系,形成具有法律責任的「永續專章」。這不僅是揭露形式的改變,更代表上市櫃公司必須將永續資訊轉化為資本市場可以理解的語言,使其與財務報告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IFRS S1:讓永續進入決策核心
IFRS S1建立公司揭露永續相關財務資訊的整體架構,並承接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四大構面:治理、策略、風險管理,以及指標與目標。其中,最關鍵的轉變在於永續不再是附屬議題,而是董事會層級的核心責任。
以鴻海科技集團為例,其建立「董事會—永續委員會—執行單位」的三級治理架構;由董事會直接監督淨零轉型與重大投資決策,確保永續策略與公司發展方向一致。這種制度設計,使永續議題真正進入公司最高決策層。同樣地,Apple Inc. 亦將氣候與環境策略納入高階主管的管理機制,由專責副總裁負責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這顯示國際領先企業,已將永續治理內嵌於公司治理架構之中。
然而,IFRS S1 的真正價值,在於「策略連結性(Connectivity)」。Apple 透過推動供應鏈使用再生能源、設計低碳產品,不僅降低環境衝擊,也直接影響其成本結構與品牌價值。鴻海則提出「永續經營= EPS+ESG」概念,將永續視為驅動未來營收與競爭力的重要引擎,並積極投入電動車、智慧製造等領域。
IFRS S2:氣候風險的量化與決策轉化
相較於S1的整體架構,IFRS S2則聚焦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具體揭露,強調「量化」與「財務影響」。在溫室氣體排放揭露方面,S2要求公司揭露範疇1、範疇2,以及在合理可得情況下的範疇3 排放。但是,根據金管會採納準則的實務指引,我國上市櫃公司在首(2026)年接軌時,享有「過渡規定」,可以暫免揭露溫室氣體範疇3(Scope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