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修訂集團內服務指引:打破「成本加成」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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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於今(2026)年6月1日就OECD移轉訂價指引第七章「集團內服務」的修訂草案展開公開諮詢,意見提交截止日為7 月22 日,並預計於11月舉行公開諮詢會議。此次修訂主要是將集團內服務相關指引補充更多實務案例,以提升指引的清晰度,表一概述本次草案主要修訂內容。

集團內服務指引草案修訂 仍具實務挑戰

本次草案新增具體案例及說明,有助提升指引之實務運用,但未完全消除集團內服務結構性的矛盾。此領域仍是稅務機關對常規交易原則的理解與跨國企業實際營運模式落差最明顯之部分。亦間接承認藉由擴充利用無形資產提供服務及利潤分割法指引,承認傳統以成本加成法為核心框架,已不足以反映現代跨國企業內部服務型態。惟草案在利潤分割法部分,仍避開虧損分割及風險資本議題。

該草案使集團內服務訂價及文件要求更現代化,但未重新審視導致查核爭議的概念性框架。例如,集團整體成本分攤幾乎未變;受益性測試仍是費用可否向接受方收取的核心門檻,舉證責任仍在納稅義務人。草案第7.46段雖認可追溯受益方應符合比例原則,但前提仍是分攤方法須符合獨立企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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