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簡年報、性別多元 年報準則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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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公布「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修正,新規定共有三大修正重點:一、未來股東會年報不必再揭露公司簡介、公司治理報告中有關組織系統、公司治理守則及規章查詢方式、公司及內部人員受處罰資訊、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及財會主管等辭解任情形彙總表、股東結構、股權分散情形、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等資訊、營運概況中有關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及銷售量值表、財務概況、子公司持有或處分公司股票情形;二、開放部分資料可採索引式揭露,包括:內控聲明書、會計師內控制度專案審查報告、董監事、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10%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特別記載關係企業相關資料及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等應記載事項;三、自明(2025)年起,若上市櫃公司任一性別董事席次未達1/3,應在股東會年報揭露,配合於法規增訂,若上市櫃公司董事會任一性別董事席次未達1/3,應在年報敘明原因及規劃提升董事性別多元化採行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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