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品惡化防制辦法 五大修正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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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修正發布「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並將名稱修正為「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發布及緊急防制辦法」,本辦法主要是在處理短期空氣品質不良時,規範行政機關與公私場所採取短期應變措施,並通知民眾加強自我防護,共同協力減輕空氣品質負擔。修正重點包含:「降載減排門檻下修」、「增加強制降載減排對象」(加入燃煤電力機組、燃煤汽電共生機組、鋼鐵冶煉業、石化業及公民營焚化廠等大型污染源)、「指揮中心成立門檻下修」、「授權訂定移污應變措施」及「上風縣市協力降載減排」(參考「好鄰居條款」,規範當空品不良時,在上風處的縣市也要進行污染減量,來減少傳輸到下風處的污染物)等5項內容,持續多面向進行污染改善,讓空污的管制策略更添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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