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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延長購買節能家電及中古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優惠之適用期間。民眾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退還減徵貨物稅最高新臺幣2,000元之適用期間將續延長二年,至2023年6月14日;另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汽車每輛最高5萬元、機車每輛最高4,000元之適用期間將續延長五年,至2026年1月7日。此外,修改舊車認定門檻,中古汽車出廠年限之適用條件由六年以上,調整為十年以上;同時,取消中古機車應「登記滿一年」之限制,並放寬中古機車之車籍登記與新購機車之新領牌照登記,不以同一人為限。財政部表示,將配合立法院審議結果,儘速修正子法規及申報書表,也將責成各地區國稅局積極規劃後續稽徵作業,並加強宣導,以利各界充分瞭解,使該法案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