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網路投資與賭博 看網路平台管制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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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來襲,除了保持距離以策安全,網路交易亦大幅增加。前景看好的蘋果、特斯拉近來採取股票分割,吸睛(金)效果十足,線上券商的交易平台熱鬧滾滾,臺灣人也可輕鬆購買美國股票。防疫措施雖限制人流,但交易流及金流仍可透過網路平台順暢運作。

網路時代各類型商業模式風起雲湧,平台經濟(Platform Economy) 已蔚為主流,創造產業生態系。Amazon與Alibaba 是販賣各式各樣商品的交易平台,而Apple 與Google 的手機App 平台則是數位應用程式的集散地。Uber 與Airbnb 分別是媒合人們交通與旅宿供需的平台, 而Foodpanda 與Uber Eats 則是經營食物外送的平台。

任何類型的商業其實都可走向網路平台化,投資與賭博等金錢遊戲也不例外,例如近來在社交平台大做廣告行銷的網路投資平台eToro, 不只讓國人可以很方便投資海外金融商品,也可以選擇照抄投資高手的交易策略而複製跟單。而賭博這個歷久不衰的人類嗜好走上網路平台,除了讓民眾可透過電腦或手機隨時上網下注,賭國內傳統流行的彩券、職棒、選舉外,也可參與國外盛行的賭場遊戲,如撲克、輪盤、各類運動賽事,甚至賭股票價格等。欣欣向榮的平台經濟有合法的也有違法的,有些創新模式挑戰傳統法律尺度,值得我們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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