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起 全體上市公司同步發布英文重大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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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資本市場雙語化政策,臺灣證券交易所修正「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部分條文,將按資本額或外資、陸資持股比例條件,依四階段逐步規範上市公司同步發布中、英文重大訊息。第一階段將自今(2020)年7月1日起生效,對象為2019年底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以下同)150億元以上之上市公司;第二階段自2021年起生效,對象為今年底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或召開股東常會時股東名簿記載之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30%以上之公司;第三階段自2022年起生效,對象為2021及2022年底實收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或召開股東常會時股東名簿記載之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30%以上之公司,於次年起,即分別於2022及2023年適用發布英文重大訊息;第四階段則自2024年起生效,屆時全體上市公司均適用發布英文重大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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