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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永續發展潮流與氣候挑戰,企業需關注經營活動對環境與社會的雙向影響。編製永續報告書不僅是績效記錄,也是展現承諾的重要媒介。隨著上市櫃公司全面編製永續報告,本文依據國際規範與實務觀察,提供改善建議,協助企業提升報告品質,滿足全球標準與利害關係人期待。
在面對永續發展潮流與日益嚴峻的氣候變遷,企業必須重視其經營活動,與環境和社會層面的相互影響程度。再者,編撰永續報告書不僅是公司永續績效的記錄,也是展現對永續發展承諾的重要媒介。經過數年循序漸進的要求,從今(2025)年起全體上市櫃公司均應編製去(2024)年的永續報告書,且於8月底完成申報與公告。上市櫃公司應每年依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RI)發布之通用準則、行業準則及重大主題準則編製前一年度之永續報告書,並揭露報告書內容對應GRI準則之索引,以及註明是否取得第三方確信報告。
既然編製永續報告書已成為所有上市櫃公司要做的事,我們自然希望提高編製品質。在檢視這幾年上市櫃公司的永續報告書,以及一些上市櫃公司仍屬於起步階段,本文依照永續發展的本質、國際相關規範,提供上市櫃公司永續報告書的改善建議,藉以協助企業更好地達到全球永續標準及利害關係人的期望。
整體性評述 永續報告書品質仍有改善空間
有關永續報告書的整體性評述,首先,臺灣上市櫃公司或許基於編輯顧問,抑或參考同業,使得每本報告書越來越雷同,但永續指標的改善程度與揭露品質仍很大改善空間。其次,有一些公司由於剛開始編輯,因陋就簡,例如:有公司在重大議題的決定,只由內部管理者勾選, 連利害關係人議合皆未執行。再者,永續報告書傾向敘述做到的項目(報喜),但對該做而未做或未達成的項目,則是不揭露或未具體提出改善措施(不報憂)。另外,許多公司在ESG所設立的目標不具積極性,例如:有許多公司仍以碳排放密度為目標,例如:每百萬營收的碳排放量,此屬於相對指標,屬於過渡階段的措施,未來需要轉成碳排放減量的絕對目標。最後,永續報告書的數據,有時候在隔年會有較大幅度的修訂,或者常使閱讀者不容易進行跨年比較,降低報告書的品質。基於整體性評述,接下來本文提出重大議題的相關建議。
雙重重大性分析 強化永續議題鑑別
大部分上市櫃公司都是透過利害關係人議合程序,找出對公司影響重大的議題;然而近年來採用雙重重大性分析(double materiality),已經成為國際趨勢。根據2023年歐盟發布的「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指令(CSRD)」規範,企業不僅要關注環境和社會議題對自身財務表現的影響,即「財務重大性」,還必須考慮企業營運對環境和社會的衝擊,即「影響重大性」。筆者建議上市櫃公司落實執行雙重重大性分析,界定公司在永續發展的重大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