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公司受理股東提案、董事候選人提名等應進行公告的事項,僅能在報紙或新聞電子報上刊登,不僅費時更需付費刊登,新公司法第28條修正公告方式,新增可在經濟部建置的網站進行公告的規定。為便利公司的公告作業,經濟部自今(2019)年11月1日起,提供「公司依公司法規定公告資訊站」(https://ipcsa.nat.gov.tw/pap),即適用公司法之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及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等,只需使用公司工商憑證或公司代表人自然人憑證登入本資訊站後,即可在線上免費完成公告之相關作業,方便公司公告內容並提供外界查詢,有助於股東等關係人瞭解公司重要訊息,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