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日前公布我國首徵企業碳費收入總額共計新臺幣49.7億元。惟初步計算,實際平均課徵的碳費約為每噸30幾元,比原本宣稱一般費率為每噸300元相差甚遠。臺灣碳費徵收只是起步,成效仍有限,碳費制度最大的改變,在於企業開始將碳排放內化為明確的成本與公司治理事項,不再只是環境或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今(2026)年是臺灣邁入碳定價(carbon pricing)時代的初始階段,目前實際課徵平均每噸碳費金額仍相對較低,制度意義大於實際收入,其影響將逐步反映在企業治理、投資決策與市場競爭力之上。
碳費制度上路 鼓勵高碳企業逐步減碳
環境部於2024 年10月正式公告碳費制度,碳費計算採用「收費排放量 × 徵收費率」方式,其中收費排放量為「(年排放量-K值)× 排放量調整係數值」,企業須在今年5月依去(2025)年度排放量繳交碳費。臺灣首波收費對象為年排放量2.5 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的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 亦即現行標準之K值即為2.5 萬公噸,推估約有500廠被納入課徵範圍。
碳費一般費率為每噸300元新臺幣(以下同),為鼓勵企業逐步減碳,優惠方案A、B每噸分別為50、100元;上述收費對象(業者)須於去年6月底前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經環境部審核,方可適用優惠費率。自主減量計畫中的A方案為參考科學基礎減量目標,要求一般行業至2030 年相對基準年(2021年)削減42%排放量,而鋼鐵業、水泥業削減25.2%、22.3% 排放量;B方案以達成2030年國家自定貢獻為前提所訂定的目標,以2018至2022年為基準年,削減23%排放量。根據環境部統計,共有430廠提出申請,402廠通過審查,其中64廠適用A案、338廠適用B案。
針對有提自主減量計畫且屬於高碳洩漏風險產業的業者,一開始碳費還會打兩折,亦即碳費再乘上0.2(排放量調整係數值),未來會調整到0.4及0.6。環境部今年1月公告「碳費徵收對象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審核原則」,所謂「高碳洩漏風險」分為二類:一為正面表列之17 個產業;二為個別事業若符合其中一項公告之情形,並檢具「碳洩漏風險評估說明」作為審查認定依據, 即可被列為高碳洩漏風險業者。第二類公告之情形為以下三種:徵收年度碳費占營業毛利30%以上或營業毛利為負值之事業,生產之主要產品為財政部公告課徵反傾銷稅之事業,去年至今年受美國對等關稅政策顯著影響之事業。
從上述的設定,第一類設定17 個產業— 鋼鐵、水泥、煉油、化學材料、動植物油脂、銅、紙漿及紙板、人纖、塑膠、玻璃、紡紗、織布、肥料、印刷電路板、光電材料、電腦及其週邊、資料儲存媒體製造等,可說將高碳排放產業大都被列入;第二類設定基本上與高碳洩漏風險無關,而是降低排放業者的財務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