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 重點與揭露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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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全球積極推動淨零轉型,永續金融體系也快速成形,各國陸續建立永續分類制度,引導資金朝低碳與永續方向流動。臺灣亦與國際接軌,自2023 年發布《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後,並於2024年底公布第二版,擴大經濟活動範圍並引入金融業永續占比,強化制度完整性。

近年全球在淨零轉型與永續金融的推動下,各國逐步建立永續分類(Sustainable Taxonomy)制度,以明確界定何種經濟活動具備永續特性,並引導資金流向低碳與永續發展方向。例如《歐盟永續分類法》(EU Taxonomy Regulation)與《新加坡—亞洲永續金融分類法》(Singapore-Asia Taxonomy for Sus tainable Finance)皆為具代表性的制度架構。臺灣亦與國際接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於2023年發布《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以下簡稱永續經濟指引),以「經濟活動」而非「企業整體」為衡量單位,建立一致且可比較的認定標準,作為市場用以判斷活動是否屬於「永續」標準。2024年12月31日,金管會聯合環境部、經濟部、交通部、內政部及農業部共同公布第二版永續經濟指引,其認定方式透過六項環境目的(Environmental Objectives,EO)與社會保障機制,並以三項條件作為衡量基礎,以全面評估經濟活動的永續程度。

除第二版永續經濟指引發布,金管會同步發布「轉型計劃建議涵蓋事項」,企業依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計算適用比與符合比後,可據以掌握自身淨零轉型現況, 並進一步依「轉型計畫建議涵蓋事項」撰寫轉型計畫,循序達成指引所訂定之永續條件。若企業與資金提供者或金融商品開發者有業務往來,亦可將該轉型計畫作為溝通與審查之參考資料,強化其永續轉型之可行性與可信度。

相較於第一版, 第二版《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將「一般經濟活動」自3大產業、16項活動, 擴充為5大產業、29項活動,並明確對應主計總處行業分類(第11次修正)。同時新增「金融業永續占比」計算方法,涵蓋放款、投資、資產管理、產物承保等面向,用以量化資金導向永續經濟活動的成果。此外,第一版所稱「前瞻經濟活動」修訂為「支持型經濟活動」,並增加至14項。

今(2025)年,金管會委託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企業永續發展研究中心辦理「宣導及精進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之推動工作。研究團隊於今年6至8月分赴北、中、南各地舉辦宣導說明會,並受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臺灣經濟研究院、臺灣碳權交易所等單位邀請對外宣導;累計場次逾23場,與會人數約1,400人。團隊並持續蒐集產業意見,作為後續指引修正與未來相關規劃的基礎。

企業可透過永續報告書、公司官網、年報及ESG數位平台等公開資訊揭露管道,主動揭露其依據《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之適用與符合情形。自指引第一版發布後,根據ESG數位平台2023年度永續經濟活動揭露統計,已有超過25家上市櫃公司揭露永續經濟指引之適用與符合情形。隨著第二版的指引擴大適用與提升完整性後,依據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企業永續發展研究中心統計,企業揭露意願逐步提升,揭露企業已超過33家上市櫃公司,另有超過10家上市櫃公司選擇揭露更嚴格的歐盟永續分類法。未來隨著永續經濟指引納入更多產業,預期揭露企業數將持續增加,成為重要永續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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