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向淨零的道路上,推動轉型策略及建置基礎環境,建置總量管制及碳關稅等制度,使碳排有價成為企業營運不可或缺的一環,盼透過稅務治理與減碳補助,朝向淨零與創新轉型。
政府為響應2050年「淨零排放」全球共識,於2022年3月30日發布「2050淨零排放路徑」,推動能源轉型、產業轉型、生活轉型及社會轉型四大轉型策略,建構科技研發及氣候法制兩大基礎環境;另於今(2025)年1月23日發布臺灣總體減碳行動計畫,聚焦能源、製造、運輸、住商、農業及環境等部門的減碳計畫,並融合科技創新、金融支持、碳排有價、法規調適、綠領人才及社區驅動六大創新機制, 分階段設定2030年、2032年和2035年的減碳目標。
淨零與創新轉型未來趨勢
透過以上淨零轉型策略可進一步開展出12項關鍵戰略行動計畫,包括風電/光電、氫能、地熱能/生質能/海洋能等前瞻能源、電力系統與儲能、節能、碳捕捉利用及封存(CCUS)、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資源循環零廢棄、自然碳匯、淨零綠生活、綠色金融及公正轉型,影響層面涵蓋各公、私領域及人民生活型態的改變,兼顧排放減少/避免與移除/吸收之技術手段,俾能實現國家淨零願景目標。
氣候法制與相關法規調適基礎
為能依照規劃時程逐步達到淨零目標,於氣候總體法制上,公布施行氣候變遷因應法,將淨零目標正式入法,截至目前已發布盤查登錄與查驗之分級管理、自願減量專案之減量額度(碳權)核發、增量抵換、碳交易制度、碳費徵收等辦法,未來仍將持續推動總量管制及碳邊境調節(即碳關稅)等制度,使碳排有價成為企業營運不可或缺的一環。
在法規調適上,於能源部門方面,修正能源管理法、電業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及推動氫能管理專法;於製造部門方面,推動產業創新條例修法,擬納入節能減碳租稅優惠項目;於運輸部門方面,提供電動車輛稅費優惠及將充電設施設置要求納入相關法規;於住商部門方面,為建築物建造之強制設置太陽光電設備及修正建築技術規則之綠建築基準專章;於農業部門方面,為農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與再利用及農地使用與變更等法規修正;於環境部門方面,為修正廢棄物清理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及推動循環經濟促進專法,並在金融基礎方面透過金融手段引導企業邁向永續投資及發展,發布上市櫃公司溫室氣體排放盤查與查證之資訊揭露時程及接軌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SSB)之永續揭露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