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企業揭露永續資訊越來越普遍,目前企業多採用國際自願性標準作為其永續揭露架構,相關報導架構眾多且主要使用者對象、揭露方式及標準不同,導致永續資訊揭露缺乏可比較性。為增加永續資訊之可比較性並防止 漂綠,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 基金會於2021年11月宣布轄下成立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ISSB),以訂定一套國際一致且高品質之永續揭露基準(Global Baseline),並整合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框架及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產業指標,旋於 2022 年 3 月底發布相關草案對外徵求意見後,於去(2023)年 6 月 26 日發布第 S1 號「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及第 S2 號「氣候相關揭露」(下稱 IFRS S1 及 S2)。
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 亦 多次表達支持 ISSB
研訂國際一致適用之永續揭露規範之立場,並鼓勵會員採用 IFRS
永續揭露準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參考國際間作法及考量我國企業永續能力,充分蒐集利害關係人意見後,乃於去年 8 月 17 日發布「我國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藍圖」,並成立專案小組協助企業順利接軌永續揭露準則,以下將就我國推動接軌準則之作法進行介紹,俾企業能及早規劃準備。
全球永續資訊揭露邁入新里程碑
ISSB 為協助各國主管機關接軌 IFRS 永續揭露則,將於今(2024)年發布採用指引(Adoption
Guide),ISSB 之最終目標係IFRS 永續揭露準則能被全球主管機關廣為採用。目前已有部分國家,尤其是在亞洲地區的國家,相繼發布其對於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之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