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史上最大 退稅訴訟戰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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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美國國際貿易法院(CIT)歷史性的全國性退稅令為核心軸線,解析橫跨美國司法、海關行政與各州民事訴訟三個層面的複合法律風險,提供具體的法律實務策略。面對這場尚未平息的法律風暴,提出合約條款審查的合規應對策略,為企業主在法律不確定性中提供清晰的商業決策參考。

美國最高法院宣告《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關稅違憲,只是這場法律風暴的序幕而非終點。高達1,750 億美元的違法徵收關稅並不因判決宣示而自動返還給企業,真正的法律攻防此刻才正式展開。

在美國最高法院宣告IEEPA關稅違憲後,判決書本身僅宣告行政命令無效, 對於如何處理已違法徵收約1,600 億至1,750 億美元鉅款,該如何退還?最高法院把這個燙手山芋發回給具備管轄權的美國國際貿易法院(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CIT)審理。這項決定直接引爆美國史上規模最大的關稅退還訴訟潮,並促成CIT做出一項史無前例的裁定,這場法律風暴至今仍未平息。

CIT普遍退稅令:史無前例的全國性救濟

最高法院判決發布後兩週,法律焦點就迅速轉移至CIT。今(2026)年3月初在Atmus Filtration, Inc. v. United States 一案中,理查德.伊頓(Richard Eaton)法官發布一項震撼法律界的裁定,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CBP)在清算(liquidation)與重新清算(reliquidation)程序中,需落實最高法院對IEEPA關稅違憲的判決。

伊頓法官的裁定主要涵蓋三個層面,首先是對於所有尚未完成結算的未結案(unliquidated)分錄,CBP在進行清算時計算應納稅額時,不得再計入任何IEEPA關稅,並依既有機制將多繳稅款及其利息退還進口商;第二,對於已完成結算但尚未成為最終結算(final liquidation)的分錄,CBP必須在法定的自願重新清算期間內主動啟動重新清算(reliquidation),將IEEPA關稅自課稅明細中完全移除,重新計算正確稅額,並將差額連同利息退還進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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