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COP 30看永續金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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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 30)於2025年11月舉辦,以永續金融為主軸,從COP 30進一步分析全球氣候治理的轉折、氣候融資的制度挑戰、森林金融的新模式,及企業與保險業的角色轉變,並由臺灣案例切入,提出未來永續金融的發展方向。

去(2025)年對全球氣候治理具有深遠意義。首先,《巴黎協定》簽署滿十週年,各國在過去十年間的氣候承諾與政策成效,將在今(2026)年正式接受檢視。其次,世界氣象組織(WMO)發布最新報告指出,全球升溫確定突破攝氏1.5度C門檻,去年可能成為史上第二或第三高溫的一年,且未來五年有極高機率會面臨破紀錄的高溫。在此背景下,第30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 30)於去年11月,在巴西亞馬遜雨林門戶城市貝倫(Belém)登場。

本屆會議因其地理位置與議程焦點,被形容為「森林COP」、「亞馬遜COP」與「Nature COP」,象徵全球氣候治理已從能源減排擴展到自然保育、森林金融、氣候正義,以及跨文化與原住民族權益的整合。但在華麗的國際舞台背後,COP 30 更反映另一項全球壓力,永續金融已成為氣候治理能否成功的核心變數。不論是國家自主貢獻(NDC)的強化、能源轉型、森林保育、損失與損害機制(Loss and Damage Fund),或是氣候適應行動的落實,無一不需要大量資金作為支撐。然而,全球缺乏足夠資金、治理架構分散、發展需求與政治意志差距巨大,導致氣候融資長期無法跟上危機速度。本文將以COP 30的核心議題為導向,以永續金融為主軸,分析全球氣候治理的轉折、氣候融資的制度挑戰、森林金融的新模式,以及企業與保險業的角色轉變。

COP 30的政治與治理意義

COP 30舉辦地巴西-亞馬遜雨林不僅是全球生態系的基礎,也是吸碳與保育天然資本的重要支柱。然而,本次會議並非單純的環境峰會,而是夾在多重國際政治變數中的艱難談判。川普回鍋白宮後,再次宣布退出《巴黎協定》,全球第二大排放國退出協定,使其他國家的減碳壓力下降,也影響氣候融資的穩定性。歐盟與其他發達國家因經濟壓力縮編援助,造成開發中國家的資金缺口擴大。地緣政治衝突影響氣候合作氛圍,包括:俄烏戰爭、中美關係緊張、中東衝突,使多邊合作成本上升。

COP 30共有六大核心議題,包括,新一輪國家自主貢獻(NDC 3.0)、氣候適應與損害、補足氣候融資缺口、氣候正義與公正轉型、打擊氣候錯假訊息、保護亞馬遜雨林。其中至少三項與永續金融直接相關,顯示COP已不再只是環境問題,而是金融、法律、社會、科技全方位整合的重要時刻。

永續金融將成NDC 3.0關鍵力量

《巴黎協定》要求各國每五年提出減碳目標,但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撰寫2025年國家自定貢獻(NDC)合成報告時,全球有95%國家未按期提交,僅64國家提交(占全球排放量30%),直到中國於11月提交後,覆蓋排放量才提升至61%,此現象反映缺乏資金,難以做出具體且具雄心的承諾。

其中,主要經濟體中國首次明確提出2035年減排7% 至10% 的淨減量目標,顯示其氣候治理由定性走向定量化,並將吸引更多國際投資與技術合作。歐盟則提出2035年減排66.25%至72.5%,此承諾與其永續分類法(EU Taxonomy)、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等金融政策高度連動。然美國退出協定使其影響力下降,不僅削弱全球政治壓力,也使全球金融市場對其氣候政策預期動搖。未來NDC不能再是單純的環境政策清單,而是需涵蓋公私投資量化規劃、能源轉型的資金需求模型氣候風險對財政與金融體系的衝擊、公正轉型的補助與賦能機制、低碳科技創新的資源配置,換言之,NDC 3.0的本質,除了減少碳排放外,並將永續金融視為關鍵推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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