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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違 反美國反洗錢法規遵循要求,遭紐約州金融局(NYDFS)罰款57億新臺幣,成為我國銀行史上受到裁罰之最高金額,然而這並非美國主管機關對違反洗錢防制、打擊恐怖融資規定金融機構祭出的最高罰金,包括匯豐、渣打等在內的國際銀行,也曾有被祭出超額罰款之紀錄。
國際化、科技化
挑戰傳統洗錢防制
相較於美國對反洗錢、反資恐的高度重視,我國銀行業因過度競爭及持續性低利率的經營環境,為求成長必須開發風險性較高的業務,並盡可能降低經營成本,因此,早期國內金融機構在洗錢防制作為上,只要掃描國際制裁黑名單、透過制式報表監控主管機關要求之可疑交易,幾乎就完成洗錢防制的日常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