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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政府為強化稅務行政管理且因應全球採用電子發票的趨勢,在去(2023)年預算聲明中說明將導入電子發票措施,馬來西亞內陸稅務局(IRB)於去年 10 月正式宣布,電子發票措施將延遲至今(2024)年 8 月 1 日起逐步實施。
電子發票是供應商和買方之間交易的數位證明,其將取代發票、借/貸方通知單等紙本或電子文件,預計將對企業對企業(B2B)、企業對消費者(B2C)和企業對政府(B2G)交易產生影響。在馬來西亞,電子化發票應以IRB
規定的格式開立,可由相關系統如 XML 和JSON 自動處理,其內容應包含 53
項應包含項目,包括賣方和買方資訊、商品描述、數量、價格、稅金、總金額、付款方式等資訊。
IRB為負責監督電子發票活動的主管機關,於去年 7
月發布電子化發票指南,詳細說明電子發票的實施範圍、實施方法、遵循規定、保存記錄、解決常見問題等。此外,IRB還與馬來西亞數位經濟公司(MDEC)簽署合作備忘錄,就電子發票倡議建立合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