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持股申報門檻 下修至5%

字級
  |    | 

金管會修正「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1 第1 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明訂大量持股申報公告門檻將於今(2024)年 5 月 10 日起,自 10%降至 5%,粗估至少約 3,307 名投資人受影響須補申報。為節能減碳及提升申報效率,亦規劃取得人除維持現行書面公告方式外,其申報書件改經由公開資訊觀測站上傳檔案,即屬完成申報。另取得人為政府管理之退休及保險基金者,考量其肩負相關政策任務,具高度公益性,與一般取得人性質有別,適用特別申報制於每半年度定期申報及公告,並簡化應行申報事項。

全文未完...

欲閱讀全文,可訂購本期雜誌電子雜誌
如果您喜歡我們的文章,您可以訂閱電子報,獲得最即時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