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SC前瞻性報告: 品牌價值之投資者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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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454) 期「IVSC前瞻性報告: 重新定位品牌價值」一文中已提及,國際評價準則委員會(IVSC)嘗試以較廣義的角度來探討品牌與企業價值之關聯,說明了品牌同時能夠為企業增加收入、減少成本及降低風險,且若企業能將品牌與其他無形資產(特別是人力資本)運用得宜,將能為企業未來收益帶來倍數之成長。

本文將進一步分析投資者對於品牌價值創造之見解,並說明從這些觀察中,評價人員未來對於品牌價值之衡量方法與假設可能之因應建議。

各面向投資者對品牌價值創造之見解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無形資產 」(IAS 38)之規定,內部產生之商譽不得認列為無形資產,因其非屬企業所能控制或成本能可靠衡量之可辨認資源;雖然在現行財務報導架構係以較狹隘的觀點來處理品牌的認列及揭露,惟依 IVSC 之觀察顯示,投資者希望能獲取更多的資訊,以從廣義的角度來瞭解品牌之價值創造及風險考量。

為了消弭財務報導所揭露資訊與投資者所需資訊間的落差,ESG 永續報告已開始搜集並整合這些輸入值。惟如先前探討人力資本文章所述,目前國內外企業所編製之企業永續報告仍缺乏標準化、驗證機制與用語一致性等,故仍難具有比較性及一致性。品牌所面臨的情況與人力資本相似,同樣缺乏相關資訊,因此,投資者不得不想方設法以獲取與創造品牌價值和風險相關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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