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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企業支付方給付權利金及股利予外國企業收款方,需辦理該所得扣繳稅款,扣繳稅率(含統一附加稅)分別為 15.825%及26.375%。為申請適用租稅協定或歐盟指令(EU directive)之權利金及股利優惠或零扣繳稅率,該所得之外國企業收款方需先自德國聯邦稅局取得扣繳稅款豁免憑證(Withholding tax exemption certificate) 後,德國企業支付方才得以於支付權利金及股利所得時,使用優惠或零扣繳稅率。
而該扣繳稅款豁免憑證始自申請者收到德國聯邦稅局所核發之日起生效,不得追溯適用。倘若該扣繳稅款豁免憑證未能即時提示予德國企業支付方給付權利金及股利,則德國企業支付方須先辦理扣繳稅款申報,並繳納該扣繳稅款予德國稅局,該外國企業收款方隨後自行提示相關佐證文件予德國聯邦稅局申請適用優惠或零扣繳稅率及退稅作業。德國聯邦稅局於審查過程中得依德國所得稅法第
50d(3)段之反租稅協定濫用條款,要求外國企業收款方提示補充資料及文據,用以防止濫用租稅協定取得租稅利益。
申請扣繳稅款豁免憑證
改採電子方式
德國聯邦稅局公告自今(2023)年 1 月 1日起,採用電子方式申請扣繳稅款豁免憑證作業,相關申報程序、應備文件清單及常見問答集,業於去(2022)年 12
月初在德國聯邦稅局網站公告。根據網站說明,去年 12 月 31 日後,僅接受因特殊困難狀況而透過紙本申請案外,所有申請者應於今年 1 月 1
日後,透過電子申報系統辦理。電子申報系統乃經由德國聯邦稅局入口網站辦理,申請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稱申請人)需先在德國聯邦稅局註冊登記,稅局審核後會以電子郵件或一般郵件提供帳號及登入密碼予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