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條例增訂研發與設備投抵獎勵措施

字級
  |    | 

在美中貿易爭端、COVID-19疫情及俄烏戰爭等事件影響下,各國積極推動關鍵產業自主化,經濟部預告「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修正草案,針對位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公司,提供研發與設備投資抵減之獎勵措施,企業研發費用、研發密度達一定規模,有效稅率達15%者,不限產業類別,當年度投資於前瞻研發支出得適用抵減率25%,當年度購置先進設備抵減率5%以鼓勵未來龐大的研發支出。新法預定自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未完...

欲閱讀全文,可訂購本期雜誌電子雜誌
如果您喜歡我們的文章,您可以訂閱電子報,獲得最即時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