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數位科技進步,股東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並行使股東權日漸普及,且視訊使用設備與應用技術業已趨成熟,惟現行公司法規定,非公開發行公司如未於章程明訂,不得以視訊方式召開股東會,而公開發行公司則完全未開放視訊股東會,未來如又有疫情等類似不可抗力情事發生,可能致實體股東會難以召開,在未及於修正章程前,應給予彈性開放可採行視訊股東會。行政院會日前通過「公司法」第 172-2 及 356-8 條修正草案,未來順利完成立法程序,將放寬公開發行公司及非公開發行公司都可以視訊方式召開股東會。經濟部表示,未來會視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之實務運作情形,編製視訊股東會相關指引及問答集提供各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