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取得小額發票套利 將修法不予給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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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為防杜不法冒(詐)領或套取統一發票中獎獎金,現行已有相關數位防弊機制,經查有以不正當方法套取或冒領獎金情事,例如虛開無交易事實發票,或蒐集網路上中獎人的電子發票截圖等,經查獲即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規定具函追回其獎金,並移送司法機關究辦。惟對於刻意以大量小額消費索取發票套取中獎獎金者,中獎發票如確有交易事實,依現行規定仍應給獎,此與鼓勵消費者索取統一發票,以防杜逃漏稅捐之目的不合,也影響一般消費者中獎權益。為維護公平正義,財政部預告「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修正草案,增訂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分散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者,不予給獎之規定。至於不合常規方式,國稅局將就實際個案狀況查明認定,以維護民眾正常消費索取發票之中獎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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