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法 分階段推動網路申請不動產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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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不動產登記涉及民眾財產權益,現行規定申請不動產登記時,除應檢附申請相關書面文件外,申請人還必須親自到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請並核對身分,為便利民眾申辦,內政部通過「土地登記規則」修正草案,在確保登記安全的前提下,可透過網路申請買賣、贈與等146種不動產登記,後續將完成相關配套措施,儘速實施,讓民眾委託專業代理人使用新服務可安心送件。本次修法網路申請登記,將規劃分為「非全程」與「全程」2個階段,將優先推動「非全程」網路申請登記,由專業代理人先至地政「數位櫃臺」網站,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網路身分驗證、產製登記申請書,再經申請人確認後,線上提出申請。至於「全程」階段,案件申請及相關文件全部都需以網路電子化方式辦理,複雜度高,目前正審慎規劃跨機關合作與網路介接驗證等配套工作,在確保資訊安全的前提下陸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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