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編輯部 日期:2020年7月號 (第416期) 出處:
由於現行上櫃股票得為融資融券標準,除上櫃滿6個月、每股淨值在票面以上及無價量異常情事外,亦應符合設立滿三年、實收資本額新臺幣3億元以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無累積虧損、營業利益及稅前純益率3%以上等。參酌外界建議及因應市場需求,金管會修正「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擬放寬上櫃股票得為融資融券資格之審查標準,未來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6億元以上之上櫃公司,得不適用上述所定營業利益及稅前純益之獲利標準。有助於活絡上櫃市場交易,及有利於投資人的靈活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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