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本揭露的基礎工程 自然依賴、自然影響 與量化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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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本揭露不只是盤點企業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更須辨識營運與價值鏈對水資源、土地、生物多樣性及生態系統服務的依賴。本文解析自然依賴與自然影響的雙向關係,並從TNFD 之LEAP 方法切入,探討企業在地理定位、資料蒐集、指標衡量及財務量化上面臨的實務挑戰,為自然資本揭露建立基礎工程。

企業的非財務資訊揭露,從最早的環境報告書,進展至後續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永續(ESG)報告,乃至於結合IFRS S1及S2之企業永續及氣候資訊揭露報告,關注之非財務績效已廣泛涵蓋環境、社會及氣候議題。此外,歷經十一年未改版,而於今(2026)年4月發布的ISO 14001:2026新版標準,又將環境管理系統的關注焦點從過去的「污染防治與合規」,擴展至對「自然資本的依賴與影響」。

自然資本躍升企業治理新焦點

至此,企業經營哲學以從「利己」進展到「共生」,生物多樣性、氣候韌性及循環經濟已成為企業經營的核心議題。當減碳逐步進入法制化軌道,全球永續發展議題由過去以氣候變遷為核心的碳排放管理,擴展至更廣泛的自然資本與生物多樣性保育議題。企業營運仰賴的水資源、森林、土地、生態系統服務以及生物多樣性,不僅是生產活動的重要基礎,也直接影響企業長期競爭力與財務韌性。然而,長期以來企業在財務報告與永續報告中,對於自然資本的依賴程度及其造成的環境影響,較缺乏系統化揭露與量化管理機制。

回顧自然相關財務揭露規範之演進,2021年成立的「自然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TNFD),參考「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架構,於2023年發布自然相關財務揭露架構,協助企業辨識自身對自然資本的依賴與影響。TNFD強調企業不僅應揭露自然環境如何影響企業營運,更應揭露企業活動如何改變生態系統功能與生物多樣性。全球永續報告協會(GRI)亦於2024年修訂「GRI 101:生物多樣性」準則,強調供應鏈的實質影響與地理位置特異性。另外,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於2025年12月發布生物多樣性標準「ISO 17298:2025組織生物多樣性-要求與指導方針」,也進一步規範組織應如何辨識其對自然生態的依賴與影響,並據以評估潛在的風險與機會,進而建立具體的行動計畫、設定可量化的指標、以及強化與利害關係人的溝通。

隨著國際市場愈來愈重視自然相關風險,企業除了碳排放(氣候相關)資訊外,也必須回應投資者對生物多樣性、水資源管理及土地利用風險的資訊需求,自然資本揭露將成為企業永續治理與風險管理的重要課題。然而,相較於溫室氣體排放已有成熟計算標準,自然資本涉及多樣化之生態系統與地理條件,其量化與比較難度遠高於氣候揭露。因此,企業在推動自然資本揭露時,首要工作便是建立對自然依賴與自然影響的辨識能力,並逐步克服資料蒐集與量化管理上的挑戰。再者,在雙重重大性(Double Materiality)的要求下,企業經營須兼顧自然依賴與自然影響,亦即,「影響:組織營運的生命週期管理如何直接或間接導致生態系統退化、棲地破碎或物種減少?」以及「依賴:組織的商業模式有多少是建立在隱形的生態系統服務(如乾淨水源、微氣候調節、原物料供應)之上?」。

自然依賴與自然影響:企業價值鏈中被忽略的自然資本風險

自然資本聯盟(Natural Capital Coalition)於2016 年發布「自然資本議定書」(Natural Capital Protocol),定義自然資本係指地球上可再生與不可再生資源的存量,其資源於結合後為人類帶來利益或服務的流量。企業在營運過程中與自然資本存在雙向關係,一方面依賴自然資本提供原料(存量)並獲取生態服務或其他利益(流量),但另一方面卻因生產活動而影響自然環境。以往企業的環境管理只看「流量的破壞」(例如:污水排放影響下游的淡水供應);而現今在同時考量自然資本雙重重大性時,企業必須回頭審視:「當大自然的『存量』嚴重受影響時,企業的供應鏈還運作得下去嗎?」

筆者嘗試以水泥業為例說明自然依賴與自然影響,水泥產業需要石灰石礦產與煤炭等自然資源,水泥產品運輸的港口營運則須依賴穩定海洋環境。當石灰石礦產出現短缺或煤炭品質下降時,水泥業可能面臨成本上升、供應鏈中斷或產能受限等問題。而礦產開採與港口建設可能影響礦區與海岸環境,造成棲地破碎化或改變海域生態系統,這些影響不僅涉及環境責任,更可能攸關法規風險、訴訟風險及聲譽風險。依據TNFD之定義,造成自然改變的壓力來源(影響驅動因子)可歸納為五大類:氣候變遷、陸地/淡水/海洋利用改變、資源利用與復育、污染與污染防治、外來入侵種與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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