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因應法下, 企業必知的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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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目前已有超過137國宣示淨零碳排目標,在國際淨零趨勢下,我國亦提出2030 年減少 24%之中期目標,以及 2050 淨零碳排目標,並於今(2023)年初,三讀修正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本次修法除了將 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入法、新增氣候調適專章等要點之外,最受到外界所關注的,莫過於對企業成本造成直接影響的「碳費徵收」;事實上,碳稅(費)、碳排放交易、碳邊境調整機制等政策近年來已成為各國用以管制企業碳排放的主要手段,無論國內徵收碳費與否,在淨零碳排的趨勢下,企業終將會面臨到來自於各國或是供應鏈大廠的轉型要求。據此,本文旨在綜整企業轉型過程中不得不知的重點,期協助企業及時因應來自於國內外的氣候政策壓力,藉以提升其環境表現及經濟競爭力。

碳定價、碳邊境調整及永續金融
落實氣候政策的三大經濟手段

企業在擬定減碳策略之前,必須了解到「碳焦慮」的主要來源,從國際氣候政策而言,「碳排放交易市場」、「碳邊境調整機制」、「永續金融」是近年來各國政府對於企業營運造成最直接影響的三大經濟手段,因此,企業不得不知相關政策的內涵與規範,以確保及時因應國際政策趨勢。

碳定價:透過市場手段的碳排放交易可有
效降低碳排放

各國碳定價政策逐漸影響到企業的營運決策,對於企業而言,一噸碳究竟代表著多少的成本,成為企業關心的價格。根據世界銀行(World Bank)指出,各國碳定價又可分為碳稅(費)或碳排放交易市場的價格。目前國內採取碳費制度,從明(2024)年開始,企業必須要依據所排放的碳量(噸)對環保署繳交碳費。

碳定價將企業經濟活動所產生的環境外部成本內部化,從而使其負擔碳排放的成本。不僅國內收取碳費,國際上的碳排放交易機制則是另一種碳定價政策,藉由「企業排放須有排放權」的方式,使企業以取得碳權的方式內生化外部成本。在碳排放交易機制底下,政府首先會設立溫室氣體的總量管制目標,再以拍賣或分配方式,提供二氧化碳的排放權給各個業者,企業的經濟活動必須有其排放權才能進行排放,而業者也可以依據自己的排放需求,購買或賣出排放配額。

近年來,全球主要碳市場總價值連年成長,根據數據供應商路孚特(Refinitiv)最新提出的《2022年碳市場年度回顧報告》指出,即便去(2022)年全球主要碳市場的交易量比2021年下降了 21%,然而,隨著歐盟、美加地區西部氣候倡議(WCI)、美國溫室氣體減排行動(RGGI)、紐西蘭等市場碳價格創下歷史新高,使得去年全球主要碳市場總交易價值仍持續成長,創造約 8,650億歐元的價值,較 2021年7,620億歐元提升了 14%,更已是連續第五年突破新高。

碳價不斷上漲的主因是全球愈加嚴格的氣候政策,導致市場參與者預期未來配額將逐漸稀缺,因而願意支付更高的碳價;可以預期的是,在全球碳中和趨勢下,企業若不及早進行減碳工作,未來面對的將會是愈來愈高的國際碳排放成本。根據第 27屆聯合國氣候變遷高峰會(COP 27)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表示,2030年前全球碳價必須至少達到每噸 75美元,才能夠達成目標。

碳邊境調整機制:
透過環保貿易手段加速各國減碳步調

為避免碳洩漏風險,歐盟執委會於2021年7月14日正式提出「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草案,並由歐洲議會於去年 6 月 22 日通過了全球首個碳邊境調整機制法規;相較於歐盟執委會提出的草案,歐洲議會所通過的草案修正案更加嚴格,亦顯示歐盟加強實施 CBAM 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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