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邁入2026年,會計準則在產業實務中的適用,正迎來一個關鍵轉捩點。回顧過去三年,我國壽險業為因應財務報表中的匯率波動,付出近新臺幣(以下同)1兆元的避險成本。然而,這筆龐大代價,並非來自壽險公司實際營運虧損,而是源於「帳面匯率評價」所產生的短期波動壓力。
在國內固定收益市場規模僅約11兆元,卻需承載高達33兆元壽險資金的結構性限制下,超過七成的長期資金配置於海外。這不是經營策略的選擇,而是市場結構的結果。當既有會計準則的適用,與產業長期經營的經濟實質產生張力時,有必要回到「公允表達」的核心原則,思考會計如何提出更合適的回應。
IAS 1第19段:不是特權,而是「忠實表述」的勇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的精神在於「原則導向」,其終極目標是確保財務報表達成「公允表達」。當我國壽險業依國際會計準則(IAS)第21號「匯率變動之影響」,對長期持有、實務上無須兌回的外幣資產,全面以期末即期匯率評價,導致損益大幅波動,反而使外界難以判斷企業真實的長期清償能力時,這樣的結果已產生明顯的「會計雜訊(accounting noise)」。
在此情境下,便符合IAS 1「財務報表之表達」第19段所稱的「極罕見情況」:若嚴格遵循特定準則反而可能誤導財務報表使用者,壽險公司得在充分揭露前提下偏離該規定。這樣的偏離,並非規避監理的特權,而是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為了避免財務資訊失真、誤導投資人,所必須承擔的專業判斷責任。這正是公司治理從「被動遵循」邁向「主動當責」的具體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