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東資訊首次申報 11月起上路為期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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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公司法修正,除國營事業及公開發行公司外,所有公司均須申報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為有助公司熟悉申報平台之操作,經濟部特別規劃首次申報時間為期3個月(即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目前已指定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建置及營運「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已於10月9日先行上線,包括重要訊息公告區、申報操作教學影片、Q&A及客服諮詢專線等。申報方式除可使用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也提供免插卡直接以健保卡卡號辨識申報人身分的方式。並已將經濟部現有公司登記及財政部之稅務資料相關欄位資訊,先匯入申報平臺做為初始資料,公司只需上平台確認或更新或補填資料即可,不必逐筆輸入資料。此外,公司須在2020年起,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年度申報」,申報前一年度截至12月底止的資料。但在當年度1月1日至3月31日間,如果資料有變動而且公司也在15天內完成「變動申報」,則已經是最新的資料,即不用再作「年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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