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議修正自律規範 強化金控及銀行獨董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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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環境快速變遷及新興風險增加,獨立董事專業能力與執行效能對於健全董事會運作越來越重要,為持續強化我國金融控股公司及本國銀行公司治理,並提升獨立董事職能及董事會監督功能,金管會日前函請銀行公會全國聯合會研議修正相關業別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範:一、現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已規範金控公司及銀行業「宜」設置提名委員會,並以獨立董事為多數成員且擔任主席,進一步修正為「應」全面設置提名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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