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編輯部 日期:2026年5月號 (第486期) 出處:會計研究月刊第486第32頁
為提升財務資訊透明度與可比性,金管會宣布將於2028會計年度正式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IFRS 18),並修正「證券商」及「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重點如下:一、綜合損益表結構大幅調整:1.類別格式化:收益及費損須按「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及停業單位」分類列報。2.依主要經營活動分類:證券商與期貨商須判斷其核心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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