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碳盤查範圍  服務業為第三批登錄對象

字級
  |    | 

環境部再擴大強制碳盤查對象,第三批應辦理碳盤查登錄對象,將以高用電的百貨業、量販業、電信業、交通業及學校為主,目前正進行法制作業,初估新規將於明年元旦上路。

全文未完...

欲閱讀全文,可訂購本期雜誌電子雜誌
如果您喜歡我們的文章,您可以訂閱電子報,獲得最即時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