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三子法預告:分階段下修起徵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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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預告氣候變遷因應法下與碳費有關的三子法草案,包含「碳費收費辦法 」、「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碳費起徵標準為年排放量達 2.5 萬噸以上的排碳大戶,未來將分階段下修起徵標準,希望透過經濟誘因幫助企業減碳。若按此規畫,製造業及電力業在 2030 年有機會達到減碳23%至25%的國家自定貢獻(NDC)目標。目前規劃分期將起徵 2.5萬噸分階段下修為 1.5 萬噸、1 萬噸,預估 2030 年前降至 1 萬噸的門檻,各階段實施的期程仍待討論,初期配合碳費徵收門檻,非高碳洩漏風險事業可獲 2.5 萬噸的扣除額;至於高碳洩漏風險事業,則不能適用 2.5 萬噸的扣除額。初步盤點,包含鋼鐵、水泥屬於高碳洩漏事業,而半導體、電子零組件屬非高碳洩漏事業;至於實際家數,仍待事業單位的排放源、電力使用及營業額精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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