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縮獨董股東會召集權 金管會推 3大優先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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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新會期開議,金管會將推動證交法及投信投顧法修正案等 3 大優先法案,包括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自 10% 降至 5%、限縮個別獨董召集股東會權力,並爭取開放REITs採基金架構發行。首先是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78條之1、第 183條修正草案,修法內容為使公司股權重大異動資訊可即時並充分公開,金管會擬將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由現行10% 下調為5%,並給予一年緩衝期,明定修正條文自公布後一年施行;同時也提高證券商違規罰鍰上限,自新臺幣480萬元調高至600萬元。其二為證交法第14條之4、第14條之5、第178條修正草案,擬將個別獨立董事股東會召集權、對董事提訴訟、董事為自己與公司交易時代表公司權等三大事項移交審計委員會,採合議制進行。第三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新增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相關規定,開放 REITs 採基金架構發行,採取雙軌併行制,讓業者營運更具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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