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創新版首家登板 投資人條件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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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創新板迎來首家公司登板,臺灣證交所為活絡創新板及提升市場競爭力,修訂「營業細則」第79條之2條文,鬆綁合格投資人之資格,法人資格條件為專業機構投資人或「具兩年以上證券交易投資經驗之法人」,並考量亞洲鄰近交易所對創新企業交易版投資人條件較寬,亦放寬自然人財力證明條件,由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以上」調降為「500萬元以上」等資格門檻;此外,櫃買中心亦同步鬆綁法人資格條件、自然人財力證明條件與創新板一致,藉此吸引更多投資大眾。另為提升創新板股票之流動性,證交所針對創新板股票制訂造市制度,增訂「創新板股票造市者作業辦法」及「創新板股票造市者獎勵及經手費折讓標準」等相關規定,由證券商自願擔任造市者,在市場提供買賣報價,提高創新板股票成交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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