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收入驟減 企業得申請免辦營所稅暫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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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紓困條例)已延長至明(2023)年6月30日,考量部分行業之營運仍持續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財政部核釋,營利事業於紓困條例施行期間內,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可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免辦理今(2022)年度營所稅暫繳:(1)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紓困條例第9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辦法,提供紓困、補貼、補償、振興相關措施者;(2)其他因受疫情影響,致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者,如自2020年1月起任連續2個月之月平均營業額或任1個月之營業額,較2019年12月以前6個月或2018年以後之任1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或其他營業收入驟減情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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