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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投資人基於資金提供者之長期利益,關注被投資公司營運狀況,並透過出席股東會、行使投票權、適當與被投資公司經營階層對話與互動,並且揭露相關資訊之行動,即為盡職治理。
近年來環境、社會、治理(ESG)已成為國際投資環境間重要議題,亦為盡職治理重要的一環。為創造長期投資價值,機構投資人宜於投資評估與決策流程中納入ESG
議題,並於關注被投資公司時,考慮ESG 相關之風險與機會,以促進被投資公司之永續發展,使機構投資人獲得長期投資報酬。
一、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評比機制:
依據「公司治理3.0
-永續發展藍圖」規劃,由臺灣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證交所)、證券期貨局、銀行局、保險局、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等單位代表及專家學者組成「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諮詢委員會」,每年定期辦理盡職治理資訊揭露較佳名單評比。期望透過評比機制引導機構投資人間良性競爭,發揮標竿功能,使名列較佳名單之機構投資人成為其他機構投資人學習之對象,進一步提升我國整體盡職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