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單邊預約訂價協議簡易程序」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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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稅務總局於今(2021)年7月26日正式發布大家引頸期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單邊預約訂價安排適用簡易程序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4號;下稱「24號公告」),針對單邊預約訂價簡易程序(下稱「單邊APA簡易程序」)相關細節問題提供更明確的規範,為尋求降低中國移轉訂價風險及提高稅收確定性的企業,提供另一種可供選擇的便捷途徑。

24號公告保留今年3月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徵求意見稿的大部分內容,僅針對申請條件和不予受理的情形做出些許調整。例如,(1)在申請條件上,放寬提交同期資料的時間要求;(2)刪除一些不予受理的情形,使與以往年度相比發生實質性變化的企業也可以申請單邊APA簡易程序。這些調整展現了中國稅務機關鼓勵更多有稅務遵從意識的納稅人申請單邊APA簡易程序,提高稅務合規性,也使納稅人在業務發生變化時,有機會透過申請單邊APA簡易程序,以提高稅收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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