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營運不中斷 銀行業臨櫃服務可採彈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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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疫情保障金融從業人員之安全且維持營運不中斷,金管會表示,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任一縣市第三級以上疫情警戒之期間,銀行業提供客戶金融商品及服務,依所訂內部相關業務規範及處理手冊之規定,須以當面、親自臨櫃及即時徵提相關法定文件之方式辦理者,得於符合內部控制之原則下,經內部授權程序後,採行其他替代性之方式辦理(例如採線上傳遞、傳真、電子郵件辦理,事後補徵提合法文件等),並應建立相關配套措施(如交易覆核與照會機制等),以確認客戶交易指示之真實性。符合上述條件之替代性辦理方式,不列入金融檢查意見。另金融機構如經綜合考量員工安全及客戶權益維護等各項因素後,認有酌予調整每日營業時間之需要,得依「金融機構營業時間及遇天然災害發生時停止營業作業方式」之規定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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