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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2015)年12月下旬,臺灣的北部仍然熱到普遍穿短袖的衣服;到了24日,北半球許多地方度過一個少雪或無雪的耶誕夜;今(2016)年元月23至24日,北臺灣500公尺低海拔卻普遍降雪,平地冰霰四處可見。我們正見證極端氣候的現象,人類如果不改變,石油經濟如果不轉型,極端氣候更將如影隨形,帶來更多無法想像的衝擊。
舉世矚目的聯合國第21屆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大會(COP21)於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在巴黎舉行,大會在延長一天會議後,終於在12月12日正式通過了啟動全球減碳之路的劃時代-「巴黎協議」(Paris
Agreement),巴黎協議的主要關鍵內容見表一。未來一年各國將進行此協議的國內法化,預計在2018年生效,自2020年起實施。全球共同邁向減碳的政策新框架已確立,減碳行動號角響起,低碳商機訊號已經浮現,我國的相關政策應該如何因應,本文提出筆者的觀察與建議,就教於各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