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 全面採線上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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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扶植文化藝術事業,文化部依據「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訂定「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文化藝術事業從事展覽、表演、映演和拍賣等四類型文化藝術活動,提出申請並經審查通過後,便可獲得營業稅與娛樂稅減免。由於文化部目前每年受理約2,500件申請案,為簡化申請流程、 免除重複檢附資料及即時案件進度查詢等多元使用需求,已建置「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線上申請系統」,即日起正式上線,全面採線上申辦受理案件,取代紙本送件方式,文化藝術事業只要申請單位註冊帳號,即完成身分認證,後續申請案件即可免附單位基本資料,亦可以於系統即時查詢案件狀態,提供更為便捷的服務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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