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櫃資本額150億以上 7月起須揭露英文重大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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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外資對我國上市櫃公司訊息掌握之即時性,加速推動證券市場之國際化,金管會已督導臺灣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完成相關規章之修訂,將分階段循序要求上市櫃公司對外揭露英文版重大訊息。自今(2020)年7月起開始實施第一階段,要求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50億元之上市櫃公司須揭露英文版重大訊息。預計自2024年起,全體上市公司及實收資本額達6億元之上櫃公司均須適用,以提升上市櫃公司國際化程度及外資取得資訊之便利性。 臺灣證券交易所已編製常用英語詞彙及參考範例供上市櫃公司參考應用,提醒上市櫃公司針對資訊之英譯、申報等重要控管機制應妥善規劃及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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