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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共衛生師法」,未來將依法定位該類人員之公共衛生專長、專業,並推廣三段五級之公共衛生策略,歷經SARs到新冠肺炎,此時完成立法成為臺灣公共衛生發展之重要里程碑。公共衛生師之定位為非醫事人員,其服務對象以社區、場域之群體為主,包含環境健康風險評估、疫病調查及防治、民眾健康狀態調查及健康促進、食安風險調查及品質管理方案之規劃、推動或評估等,於執行業務時不得涉及醫療行為。而非領有公共衛生師證書者,不得充任公共衛生師。為鼓勵更多人才加入,也適度放寬的應考資格,包括:國內外公共衛生學系畢業生;或國內外醫事或公共衛生相關學系學程畢業,且曾修習公共衛生規定學分數者,或從事相關工作達一定年資者,都可應考。此外,公共衛生師有接受政府指定辦理突發緊急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之義務,亦必須遵守相關倫理規範及懲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