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 金管會證券期貨局尚光琪主任秘書 IFRS 18 -財報表達 與揭露之重大變革

字級
  |    | 

IASB於今(2024)年4月9日發布IFRS 18「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是財務報表表達與揭露之重大變革,本刊特別專訪金管會證券期貨局尚光琪主任秘書,分享IFRS 18所帶來的財報表達重大改變以及企業面臨之挑戰,並對企業導入IFRS 18提供建議。

金管會證券期貨局主任秘書尚光琪表示,IFRS18為財務報表表達及揭露之重大變革,因應IFRS 18新規定,建議企業提早檢視所涉之主要經營活動是否包括投資於特定類型之資產或提供融資予客戶等活動,以及評估收益及費損項目之重新分類對其財務報導系統、流程及相關控制之影響。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為回應投資者反映企業損益表之內容及架構各不相同,導致難以比較個別企業之財務績效等問題,因此制定新準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IFRS 18)全面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IAS 1),以加強財務報表與投資人之溝通。金管會證券期貨局主任秘書尚光琪指出,IFRS 18對企業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之重要改變,主要有三個部分:

IFRS 18 取代IAS 1 三大重要改變

一、損益表結構及小計更加明確:

IFRS 18明定將損益表之收益及費損項目應分為「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及「停業單位」等五個種類,其中「營業」、「投資」、「籌資」為新增種類,並新增「營業損益」及「籌資前稅前損益」之小計項目;另企業應評估其是否具有特定之主要經營活動(包括投資於特定類型之資產或提供融資予客戶),如具特定之主要經營活動,則原分類於投資或籌資種類之收益及費損將重分類至營業種類。

二、 新增揭露「管理階層定義之績效衡量」相關資訊:

實務上企業可能以損益表額外調整之績效指標與投資人進行溝通,且該指標係企業於財務報表以外公開溝通整體財務績效某一層面之管理階層觀點,IASB接獲投資者意見反映認為「管理階層定義之績效衡量」(Management Performance Measures,下稱MPMs)係有用資訊,但是對各公司如何計算MPMs及定義缺乏一致性,致調節後的損益項目透明度有疑慮,IASB雖不對MPMs具體包括的項目定義, 但於IFRS 18規範企業應揭露MPMs如何調節至損益表小計項目之相關資訊。

欲閱讀全文,可訂購本期雜誌電子雜誌
如果您喜歡我們的文章,您可以訂閱電子報,獲得最即時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