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書審純益率打八折 分期延期繳稅者亦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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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日前發布109 年度擴大書審案件申報之相關規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今(110)年5 月採用擴大書審申報所得稅的案件,可留意三項重大規定:(1)因疫情無法一次繳清稅款,申請並經核准分期繳納者,亦可適用書面審核的規定;(2)109 年度營收較前一年度減少30%者,適用之純益率採80%計算;(3)今(110)年度面臨解散的案件,決算申報時亦可適用純益率採八折計算等稅負優惠。

我國約有150 萬家中小企業,考量便利性與稽徵成本,對於年營收3,000 萬元以下之企業,訂有擴大書面審核制度,財政部每年頒布各行業之純益率,若營利事業結算書表齊全,且自行依法調整後之純益率高於財政部所頒標準,且按時繳清稅款者,可適用為擴大書審案件。

營收較前年下降三成,純益率80%計算

財政部日前所發布之「109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擴大書審要點),雖然各行業的純益率多數與去年相同,惟為了協助我國中小企業在疫情衝擊能有多一些資金因應,因此109年度擴大書審要點對於去(109)年受疫情影響,營收較前一年度(108 年度)減少三成的營利事業,其適用之純益率可打八折。

舉例來說,甲營利事業受疫情影響,去年營收較前一年下滑三成以上,今年申報時採用擴大書審,所適用的純益率為6%,則打八折後的純益率為4.8%。惟應注意的是,降低的是純益率標準,也就是降低門檻,而不是降低申報的純益率,故是否能達到最大減稅效果,應視原帳載結算的純益率是否較降低的純益率標準為低。至於營收下降三成所稱之「營收」,為營業收入淨額,也就是營業收入總額扣除銷貨折讓與退回。若營業時間不滿一年,則按營收月份相當於全年的比例,換算是否營收下降三成。

延期分期繳納,純益率可八折優惠

109 年度擴大書審要點的另一項重點,為營利事業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或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無法於規定期限內一次繳清稅額時,可向稅局申請加計利息延期或分期繳納;為了協助業者度過疫情難關,財政部曾發布解釋令,最長可延期12 個月,或分36個月繳納;因此109 年度擴大書審要點對於經申請核准的延期或分期繳納者,視為符合按時繳清稅款的擴大書審適用要件,同時也能適用純益率打八折的優惠。

但是,若營利事業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卻沒有按時或按期繳納稅款時,稅局會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3 日內,發單通知納稅義務人要求10 日內一次繳清,並且若是適用擴大書審申報者,要點第8 點亦規定,須改按一般案件處理,也就是上述甲營利事業若適用4.8% 純益率分期繳納稅款,只要其中一期沒有如期繳納,就必須以純益率6%計算稅款,於收到稅局通知10 日內繳清全部稅款。

明年進行決算申報者亦可適用

若受疫情影響,營利事業在今(110)年難以度過難關,面臨解算清算的命運,依照109 年度擴大書審要點第12 點規定,亦可適用上述的各項重大規定與優惠。惟若是在109 年度解散清算者,其決算申報所適用的擴大書審規定,為財政部於去年頒布之108 年度擴大書審要點。

對受疫情影響之中小企業來說,擴大書審純益率打八折的優惠可善加保握,此租稅優惠為通案適用,且無須檢附證明文件,故可能不致增加被稅局抽查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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