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IFRS 16「租賃」)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解釋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收到外界詢問有關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以下簡稱IFRS
16)中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之定義。
會計問題
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是否須反映與租賃具有類似到期日及與租賃給付具有類似支付組合之借款利率?
委員會決議
依IFRS 16之規定,當租賃隱含利率並非容易確定,承租人應使用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衡量租賃負債(IFRS
16第26段)。IFRS
16附錄A將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定義為「承租人於類似經濟環境中為取得與使用權資產價值相近之資產,而以類似擔保品與類似期間借入所需資金應支付之利率。」。因此,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為理事會所定義「將租賃之條款及條件納入考量」之租賃特定利率(第BC162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