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 年《房屋稅條例》修正推動「囤房稅2.0」,採全國歸戶並調高非自住稅率以抑制投機;同時對房屋持有不同使用型態設計低稅率,兼顧租稅公平。本文將分析其修正內容與政策考量,釐清相關影響及意涵。
2024年房屋稅條例迎來重大變革(俗稱囤房稅2.0),其修正幅度較大,除將納稅義務人持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全國歸戶外,並調高其差別稅率,以落實居住正義,並抑制投機炒作;然而,囤房稅2.0推動之目的,並非僅提高多屋族稅負,財政部亦考量整體房屋持有情形及不同使用型態,設計較低稅率機制,以兼顧租稅公平及量能課稅;故本文擬從制度面出發,分析囤房稅2.0之修正背景及主要內容,並就不同房屋持有型態之課稅規定加以分析,同時檢視其制度設計所反映之政策考量及可能影響,以釐清囤房稅2.0之措施及政策意涵。
房屋稅變革的政策背景 落實居住正義、租稅公平
近年來,受低利率房屋貸款、營建成本上升及都市開發效應等多重因素影響,導致國內房地產價格持續攀升,尤其六都直轄市房價漲幅最為顯著,使民眾購屋負擔日益沉重;此外, 部分屋主持有多戶房屋進行囤房投資,造成住宅資源配置失衡及房屋閒置,此現象不僅衝擊住宅市場的健全發展,更引發社會各界對於居住正義議題的高度關注。因此,政府為落實居住正義及合理化房屋稅稅負,進而推動「囤房稅2.0」的房屋稅制改革。
房捐條例自民國(以下同)32年3月1日制定公布以來,歷經多次修正,並於56年4月11日修正名稱為房屋稅條例,然而,基於現行差別稅率採縣市歸戶方式計課房屋稅,無法真實反映於納稅義務人全國持有房屋戶數的情形,故立法院於112年12月19日三讀修正通過房屋稅條例,並於113年1月3日公布(113年1月3日華總一經字第11200115291號令),透過調整房屋稅差別稅率,並採全國歸戶方式計算持有戶數,藉以提高多屋族非自住房屋持有成本,減輕單一自住房屋稅負,以促進房屋有效利用,並落實租稅公平。